健康食品查驗登記

 

健康食品概說

「健康食品」與一般所稱的「保健食品」並不相同,自從1999年8月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後,「健康食品」已成為法律名詞,係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並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後的食品。

 

一般「保健食品」雖然具有保健功效成分,但並未取得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准,因此無法宣稱保健功效。若一般「保健食品」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而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有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 (目前共13項),則可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移送法辦。

 

核准通過的「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核准之證號、標章及保健功效等相關規定項目,但仍須留意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虛偽不實、誇張或超出許可範圍的保健功效宣稱。

 

registration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採雙軌制

 

healthfood 1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申請流程

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受託辦理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許可文件換發、補發、展延、轉移、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其新案申請流程如下:

 

 process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所需文件

 

required documents for healthfood

 

健康食品整合服務流程

 

 healthfood integration service

 

許可文件展延、變更、移轉、遺失補發

麥德凱生科亦提供辦理健康食品許可證之展延、變更、轉移等服務,如果您需要查驗登記申請或許可文件展延變更等協助,歡迎聯絡我們

衍伸閱讀:健康食品安全性試驗健康食品功效性試驗健康食品安定性試驗常見問題 > 食品

 

 

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