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概說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2018年5月10日公告之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定義如下:
- 於台灣境內無食用歷史(食用時間未達25年以上),或有食用歷史、惟尚未攝取至一定經驗程度者,如僅有某特定區域或族群之消費者食用經驗。。
- 傳統性食品原料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繁殖程序或新穎之食品加工製程,而導致食品組成或結構改變者(不包含基因改造食品或輻射照射處理食品)。
為避免食用後造成健康之危害,故須經安全性及風險評估,並透過完整資料收集,以審核原料之食用安全性,提供各食品業者參考。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判定
在進行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前,業者應填寫問卷,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判斷申請案是否屬於指引所稱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範疇。其判定結果大致如下:
- 傳統性食品原料:無需進行安全性評估。
- 西藥成分:駁回。
- 中草藥成分:可詢問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是否開放為藥食兩用中藥材,若獲准,則進行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申請。
-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提具申請書及相關安全性資料以供審查。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所需毒理試驗資料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流程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書
- 申請人基本資料
- 原料基本資料
- 飲食攝取資料
- 毒理試驗及其他足以說明安全性之相關資料
- 標示及使用說明書
- 世界各國準用或拒絕之法規資料
- 其他必要性資料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服務流程
如果您需要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試驗或申請的協助,歡迎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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