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於109年1月15日總統公布,行政院於110年2月17日定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法案條文共85條。

我國醫材獨立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上路後,將進一步保障國人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效能及品質,業者執行業務於法有據,並進一步到位,有更多機會佈局國際市場,民眾取得醫材也變得更方便,使得國人享受與國際同步的高水準醫材,為我國醫療器材產業邁入國際,開啟嶄新的扉頁。

 

資料來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