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訂定「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trans-resveratrol)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

 

訂定「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trans-resveratrol)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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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01256-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112.06.29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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