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489號
附件
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1份
主旨
預告訂定「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條第三項。
三、「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 (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32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fan@fda.gov.tw